量刑建议不满意怎么处理

关于量刑建议不满意怎么处理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要是你觉得那个量刑建议不太满意,那就直接告诉法官吧!在这种定罪认罚的案子里头,如果你觉得那量刑建议实在是过分了点,那么法院这边肯定会过问一下,甚至还可能让检察院重新考虑一下他们的量刑建议。当然,如果检察院还是坚持原来的建议或者调整之后还是觉得不对劲的话,那法院就得按照法律规定来做出最后的判决了。而且啊,被告人和他的律师也有权利表达出他们对于这个量刑建议的看法和意见,这样一来,法院就能更加全面地了解到整个案子的情况,然后才能给出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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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对所给出的量刑建议感到不满,被告人或者他的辩护律师有权向法院提交异议。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如当事人觉得量刑建议显得极其不当,那么人民法院将对此展开审查,甚至可能要求人民检察院调整相关的量刑建议。假如人民检察院未能对调整量刑建议给予有效反应,或者经过调整之后仍然存在明显的不当之处,法院将会依据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判决。与此同时,被告人以及辩护律师同样拥有权利就量刑建议提出他们个人的观点和反对意见,这样能帮助法院更加全面地理解案件本质,进而作出更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三条
对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或者调整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认罪认罚案件,需要调整量刑建议的,应当在庭前或者当庭作出调整;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继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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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被告人或者他的辩护律师对于量刑的建议表示不满,那么他们有权利向法庭提出反对意见。在涉及到认罪认罚的案件中,如果被指控者及其律师认为量刑的建议过于苛刻且缺乏合理性,那么人民法院将会对此进行深入的审查,并且可能会要求人民检察院重新审视并调整量刑的建议。假如人民检察院未能做出相应的调整或者即使经过调整之后仍然存在明显的不当之处,那么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最终的判决。与此同时,被告人以及他的辩护律师同样拥有权利就量刑的建议表达出自身的观点和反对意见,这样做将有助于法院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案件的全貌,进而为公正的判决提供有力支持。